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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度解读 SEC 与 CFTC 监管框架:「什么是证券」这个终极问题终于迎来答案
深度解读 SEC 与 CFTC 监管框架:「什么是证券」这个终极问题终于迎来答案
来源:
菠菜菠菜2026-03-19 10:41:55
菠菜菠菜
03/19 10:41更新
来源:
作者:菠菜菠菜

撰文:菠菜菠菜

 

写在前面

 

关注我的读者可能还记得,不到两个月前我写过一篇关于 SEC 代币化证券声明的解读。

 

那篇文章发出后,不少人问我:这是不是加密监管的「终极答案」?

 

不是。

 

那份声明只是 Staff Statement(工作人员声明),法律效力有限,而且只覆盖了「代币化证券」这一个类别——对于更根本的问题,「到底什么是证券、什么不是证券」,它压根没碰。

 

现在,终极答案来了——至少是「终极答案的第一步」。

 

2026 年 3 月 17 日,SEC 和 CFTC 联合发布了一份 68 页的正式解释性指引(Release No. 33-11412; 34-105020),标题是《联邦证券法对特定加密资产及相关交易的适用》。

 

距离 SEC 在 2017 年发布那份著名的 The DAO Report,已经过去了将近九年。九年间,行业获取监管信号的主要方式是阅读执法公告——谁被告了,谁就是案例法。

 

这份文件,是 SEC 第一次主动给出系统性的答案,而不是让法庭替它回答。

 

它做了三件事:

  • 给所有加密资产分成五大类,划清证券与非证券的边界;

  • 通过投资合同的"绑定/解绑"机制处理灰色地带,改变了项目方和交易所 Listing 的底层逻辑;

  • 逐一给出挖矿、质押、包装、空投的法律定性。

 

如果说 1 月那份声明是「数字证券」这道菜的菜谱,那这份文件就是整桌宴席的菜单——而且用新文件的原话说,此前所有 Staff Statements 都被本解释「supersede」(取代)了。

 

下面,逐一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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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这份文件到底是什么?

 

首先要厘清性质。这份文件的法律定位是「Final rule; Interpretation; Guidance」——即最终规则、解释与指引三合一。

 

它不是一部新法律,也没有修改 Howey test(豪威测试),而是 SEC 首次以委员会层面(Commission-level)的正式解释,明确阐述了加密资产在现有联邦证券法框架下的分类与适用规则。

 

值得注意的是,文件明确声明:「The interpretation in this release does not supersede or replace the Howey test, which is binding legal precedent.」(本解释不取代豪威测试,后者仍是具有约束力的法律先例。)

 

换句话说,SEC 不是在重写规则,而是在告诉你:我们用现有的尺子量了一遍,这些是量出来的结果。

 

同时,这份文件直接取代了 2019 年 SEC 工作人员发布的《数字资产投资合同分析框架》(Framework for "Investment Contract" Analysis of Digital Assets),以及此前所有工作人员就相关主题发布的声明(Staff Statements)。

 

用文件原话说:「the views expressed by the Commission in this release supersede any prior statements by the Commission or its staff on these topics.」

 

这意味着,之前那些关于 Meme Coin、PoW 挖矿、PoS 质押、稳定币等的 Staff Statements,虽然提供了有价值的过渡性指引,但现在都被这份正式的委员会级别解释所取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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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五大分类:给加密资产发"身份证"

 

这份文件最核心、最具实操价值的部分,是对加密资产进行了五大类别的分类。这是 SEC 历史上首次以正式解释的形式为加密资产建立分类体系(taxonomy),且每一类都明确了其证券法地位。

 

第一类:Digital Commodities(数字商品)——不是证券

 

数字商品的定义是:与一个"functional"(功能性的)加密系统内在关联,其价值来源于该系统的程序化运作及供需动态,而非来源于他人基本管理努力所带来的利润预期。数字商品不具备被动收益、未来收入权或企业利润分配权等内在经济属性。

 

这里的关键词是"functional"——SEC 特别定义了什么叫功能性加密系统:该系统的原生加密资产可以按照系统的程序化功能在系统上使用。

 

文件直接点名了一批数字商品,包括:BTC、ETH、SOL、ADA、AVAX、DOT、XRP、LINK、DOGE、SHIB、LTC、APT、HBAR、XLM、XTZ、BCH。

 

更重要的是,文件还补充提到 ALGO 和 LBC(LBRY Credits)也属于数字商品——即便它们没有对应的 CFTC 监管期货合约。

 

这份名单的意义极其重大。

 

要知道,SEC 曾经在 Ripple 案中主张 SEC 主张 XRP 的销售构成投资合同(即证券交易),在多个执法行动中暗示 SOL、ADA 等可能是证券。

 

现在,这些资产被正式"赦免"——至少在 SEC 看来,它们本身不是证券。

 

不过,需要特别注意一个关键限定:"Based on our understanding of their characteristics, terms, and functionsas of the date of this release."(基于本文件发布日我们对其特征、条款和功能的理解。)这意味着这个分类不是永久的铁板钉钉,SEC 保留了未来调整的空间。

 

第二类:Digital Collectibles(数字收藏品)——不是证券

 

数字收藏品被定义为设计用于收藏和/或使用的加密资产,可以代表或传达艺术品、音乐、视频、交易卡、游戏道具、网络迷因等的权利。同样不具备被动收益或利润分配等内在经济属性。

 

这里最值得关注的是:Meme Coin 被明确归类为数字收藏品。文件将 Meme Coin 定义为"受网络迷因、角色、时事或趋势启发的加密资产,创建者寻求吸引热情的在线社区购买并参与交易"。其价值"由供需驱动,而非任何他人的基本管理努力"。

 

文件列举的数字收藏品例子包括:CryptoPunks、Chromie Squiggles、Fan Tokens、WIF(dogwifhat)、VCOIN。

 

这里有一个有趣的边界案例:创作者版税(creator royalties)。文件明确表示,NFT 的创作者版税机制——即每次转售时自动向创作者支付一定比例的分成——不会将数字收藏品变成证券。原因是持有者并不从创作者的版税中获得任何份额,也没有对创作者的任何业务实体享有权利或利益。

 

但文件也画了一条红线:如果数字收藏品被碎片化(fractionalized),即允许个人获得单个数字收藏品的部分所有权,那么这可能构成证券的发售和销售,因为可能涉及到持有者对他人基本管理努力的利润预期。

 

第三类:Digital Tools(数字工具)——不是证券

 

数字工具是执行实用功能的加密资产,如会员资格、门票、凭证、身份徽章等。其价值来源于实际功能。文件举例包括 ENS 域名和 CoinDesk 的 Consensus 门票 NFT。很多数字工具是不可转让的"灵魂绑定"(soul-bound)Token。

 

这个分类比较直观,不多赘述。

 

第四类:Stablecoins(稳定币)——视情况而定

 

稳定币的分类比较复杂,因为涉及到 2025 年 7 月通过的 GENIUS Act(《美国稳定币国家创新指导与建立法案》)。简单来说:

 

根据 GENIUS Act,由"permitted payment stablecoin issuer"(获许可的支付稳定币发行人)发行的"payment stablecoin"(支付稳定币)在 GENIUS Act 生效后将依法排除在证券定义之外。

 

在 GENIUS Act 尚未生效的过渡期内,SEC 采纳了此前 Corporation Finance 工作人员发布的《稳定币声明》中关于"Covered Stablecoins"的分析——即满足特定条件的稳定币(通常指 1:1 以美元资产支持、承诺赎回、不支付收益的稳定币)不构成证券。

 

但是,不满足上述条件的稳定币仍然可能构成证券,需要根据具体事实和情况判断。

 

第五类:Digital Securities(数字证券/代币化证券)——就是证券

 

数字证券是以加密资产形式表示的金融工具,其本身就属于证券定义中列举的金融工具。无论证券是在链上还是链下发行,证券就是证券——"A security is a security regardless of whether it is issued, or otherwise represented, offchain or onchain."

 

这对 RWA(真实世界资产)代币化行业至关重要:如果你代币化的是股票、债券或其他本身就是证券的金融工具,那代币化后它仍然是证券,必须遵守相应的注册和豁免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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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投资合同的"绑定"与"解绑"——影响每一个项目方和交易所的核心规则

 

分类再清晰,也绕不开一个现实问题:币圈绝大多数 Token 都经历过 ICO、私募轮或公售,当年卖的时候附带了一堆关于未来开发的承诺。按 Howey 测试的逻辑,这些交易都可能构成证券发行。

 

那么问题来了——这些 Token 是不是永远都顶着"证券"的帽子?它们在二级市场上的每一笔交易,是不是都在违法的边缘?

 

SEC 的回答是:不一定。

 

但在展开之前,有必要先说清楚这个问题为什么是生死攸关的——"你的 Token sale 构成投资合同"这句话,不是一个学术定性,而是会触发一连串非常具体的法律后果。

 

在美国,发行证券必须向 SEC 注册,或者符合特定豁免条件(如 Reg D 面向合格投资者、Reg S 面向非美国投资者)。对早期加密项目来说,走完整注册几乎不可能。

 

如果你既没注册也不符合豁免,直接在官网卖 Token——那就是非法发行证券。后果包括 SEC 执法行动、返还全部募资加利息、投资者要求"退币退钱"、创始人面临民事罚款甚至刑事指控。

 

而且这不只是项目方的问题。Token 被"绑定"在投资合同上的期间,它在任何交易平台上的每一笔转手,理论上都是证券交易——平台需要注册为证券交易所,做市商需要注册为经纪交易商。

 

这正是 SEC 过去几年起诉 Coinbase、Binance 的核心逻辑:不是说你交易的某个 Token 本身是证券,而是说围绕这个 Token 的投资合同还没消失,所以你在做未注册的证券交易。

 

理解了这个利害关系,就能理解为什么"解绑"机制如此关键——它是 Token 从证券法管辖中"毕业"的唯一路径。

 

核心原理:Token ≠ 证券,但卖 Token 的"承诺"可以构成证券

 

用 Howey 案的原始场景来理解:一块土地本身不是证券,但开发商卖地时承诺"我帮你种橘子、帮你卖、利润分你一半",这笔交易就变成了投资合同——投资合同是证券。

 

关键在于:土地没变,变的是围绕土地的那套承诺和安排。同理,Token 本身可以不是证券,但项目方卖 Token 时附带的开发承诺可以让这笔交易变成证券交易。当承诺兑现或消失,Token 就"解绑",回归非证券身份。

 

怎么判断是否"绑定"?

 

四个维度:

 

文件的逻辑很清晰——项目方卖 Token 时画了饼,买家冲着饼掏了钱,就可能构成投资合同。但不是所有饼都算数,SEC 给了四个判断维度:

  • 谁说的(只有项目方及其关联方的承诺才算,社区大 V 喊单不算)
  • 什么时候说的(必须在售前或售时,售后推文不会倒推变成证券交易)、
  • 怎么说的(白皮书、官网、官方社媒等正式渠道的承诺更容易被认定)、
  • 说得多具体(有里程碑、时间线、团队和资金计划的承诺才构成合理预期;"我们要建设 Web 3 的未来"这种口号大概率不算)。

 

怎么"解绑"?两条路径:

 

路径一:饼兑现了。

 

项目方完成了白皮书中承诺的所有关键里程碑并公开披露,投资合同自然消亡。这里有个聪明的设计:是否"完成"取决于项目方自己如何定义这些努力,而不是 Crypto Twitter 对"足够去中心化"的一般理解——你承诺做 XYZ,做到 XYZ 就行。

 

路径二:饼黄了。

 

项目方公开宣布放弃开发,或者足够长时间过去后市场已经清楚项目方既没干活也不打算干了,投资合同同样消失。但 SEC 加了一个重要但书:投资合同可以消失,法律责任不会。项目方仍可能因募资时的虚假陈述承担反欺诈责任。你可以"解绑",但不能"赖账"。

 

用一个币圈场景把整套逻辑串起来:

 

假设项目方 2024 年发行 ABC Token,白皮书承诺募资 5000 万美元开发 L 1 公链,路线图写明 2024 年 Q 4 测试网、2025 年 Q 2 主网、2025 年 Q 4 实现 EVM 兼容,届时 ABC 作为原生 Gas Token。

 

投资者冲着路线图买了 ABC——此时 ABC 本身不是证券,但这套"资金+承诺+利润预期"的组合构成了投资合同,Token sale 需要注册或豁免,二级市场交易也是证券交易。

 

快进到 2025 年 Q 4,主网上线、EVM 兼容完成、路线图每条里程碑都打了勾,项目方公开宣布"路线图全部完成"——饼兑现了,投资合同消亡,ABC"解绑"。

 

此后在 Coinbase 或 Uniswap 上买卖 ABC,跟买卖 ETH 一样,不再是证券交易。

 

平行宇宙里,如果项目方拿了 5000 万之后 CTO 跑路、代码烂尾、创始人推文宣布"停止开发"——饼黄了,投资合同同样消亡。但 SEC 仍可依据反欺诈条款追究募资时的虚假陈述。

 

也就是说,未来项目方只要画的饼没兑现,SEC 可以追着你要说法

 

还有第三种情况:如果白皮书只写了"我们要建设 Web 3 的未来",没有任何具体计划——投资合同可能从一开始就不成立,因为承诺太模糊,不足以让人产生合理的利润预期。

 

这对二级市场的影响是深远的:

 

"绑定"期间,Token 的二级市场交易构成证券交易,需要注册或豁免;

 

一旦"解绑",这些交易就不再受联邦证券法管辖。这为交易所上线 Token 提供了一个前所未有的清晰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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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大白话总结一下:

 

Token 本身是"物",不是证券;但项目方卖 Token 时画的饼(承诺)可以让这笔买卖变成证券交易。饼兑现了,证券交易的帽子就摘掉了,Token 在二级市场自由流通;饼黄了,帽子也摘掉了,但项目方可能要为当初画饼时的谎话买单。

 

从头到尾,SEC 盯的不是 Token 这个东西,而是围绕 Token 的那套承诺——有承诺就有监管,承诺消失监管就退出。这是整份文件最核心的思维框架。

 

对交易所的逻辑:以后交易所在决定是否上线一个 Token 时,核心问题不再是"这个 Token 是不是证券",而是"这个 Token 背后的投资合同还在不在"。

 

如果项目方已经兑现了白皮书里的所有承诺并公开披露——Token 已经"解绑",交易所上线它就跟上线 ETH 一样,不需要注册为证券交易所。但如果项目方的路线图还在推进中、承诺还没兑现——Token 仍然"绑定"在投资合同上,每一笔交易理论上都是证券交易,交易所就需要对应的牌照。

 

换句话说,这份文件给了交易所一把新的尺子:不用再猜"SEC 会不会来找我麻烦",而是去看项目方的承诺完成了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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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挖矿、质押、包装、空投——四大活动全部"过关"

 

文件的后半部分逐一分析了四类常见的加密资产活动,结论出人意料地友好。

 

Protocol Mining(协议挖矿):不是证券交易。

 

无论是个人挖矿还是加入矿池,挖矿本身都被定义为"行政性或事务性活动"(administrative or ministerial activity)。矿工的收益预期来源于自身提供的计算资源,而非第三方的基本管理努力。矿池运营者的活动同样被定义为行政性质的。

 

Protocol Staking(协议质押):不是证券交易。

 

这涵盖了四种形式:自我质押、自托管质押(委托给第三方节点运营商)、托管质押(将资产交给托管人代为质押)、以及流动性质押(Liquid Staking,如 Lido 的 stETH 模式)。SEC 的核心逻辑是:质押本身是维护网络安全的行政性活动,服务提供者(包括节点运营商、托管人、流动性质押提供商)的活动也是行政性的,不构成基本管理努力。

 

更重要的是,文件明确了 Staking Receipt Tokens(质押收据代币,如 stETH、cbETH 等)本身也不是证券。

 

前提是其底层资产是非证券加密资产且不受投资合同约束。SEC 将其定义为"receipt"(收据),证明持有者对托管数字商品的所有权。

 

但文件也设置了若干"安全边界":如果托管人自行决定是否、何时、质押多少(而非按照储户指示行事),或者保证/固定奖励金额,则超出本解释的范围。同样,如果流动性质押提供商自行决定质押参数或保证收益,也超出范围。这些边界情况可能仍然构成证券活动。

 

文件还列出了若干"附属服务"(Ancillary Services)——包括罚没保障、提前解锁、替代奖励支付计划、数字商品聚合——并明确这些都属于行政性活动,不改变质押的非证券性质。

 

Wrapping(包装/跨链封装):不是证券交易。

 

将一种加密资产存入托管人或跨链桥,换取等量的"Redeemable Wrapped Token"(可赎回包装代币),这一过程不涉及证券的要约或销售。包装代币被视为对底层资产的收据,其价值完全来源于底层资产,包装过程本身是行政性的互操作性功能。

 

Airdrops(空投):不满足 Howey 测试第一要件。

 

这是整篇文件中逻辑最干脆的部分。SEC 直接从 Howey 测试的第一个要件——"investment of money"(投入资金)——入手:如果接收者没有向发行人提供任何对价(money, goods, services, or other consideration)来换取空投的 Token,那就不满足投资合同的第一个要件,因此不构成证券交易。

 

但这里有一个重要的限制:如果接收者是通过执行某项服务来"赚取"空投(比如完成特定任务、修复代码、推广项目),那么这种空投不在本解释的范围内。

 

同样,如果空投是在宣布后要求接收者提供额外对价才能获得的,也不在范围内。

 

文件给出了几个"安全"的空投场景:未事先公告的快照空投(对持有特定 Token 的钱包)、对测试网早期用户的追溯性空投(前提是空投在测试阶段未事先宣布)、基于历史使用记录的未公告空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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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CFTC 的角色:从旁观者到联合监管

 

这份文件的联合发布方是 CFTC,这本身就是一个重要信号。文件明确表示,CFTC 提供的指引表明:CFTC 及其工作人员将按照本解释来执行《商品交易法》(Commodity Exchange Act),且"certain non-security crypto assets could meet the definition of 'commodity' under the Commodity Exchange Act."

 

换言之,SEC 不管的那些(非证券加密资产),CFTC 来管——至少在它们满足"商品"定义的范围内。这为 SEC 和 CFTC 的管辖权划分提供了一个基础框架。

 

文件还提到,这一联合监管框架源于 2026 年 1 月 29 日 SEC 主席 Paul S. Atkins 和 CFTC 主席 Michael S. Selig 宣布的"Project Crypto"——将此前仅由 SEC 主导的项目升级为 SEC-CFTC 联合行动,旨在协调联邦对加密资产市场的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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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对行业的实际影

 

说了这么多法律条文分析,让我们回到地面,谈谈这份文件对加密行业各参与方的实际影响。

 

对 Token 项目方:

 

如果你的 Token 属于"数字商品"类别(功能性系统的原生 Token),且你已经完成了白皮书中承诺的开发目标,你基本上可以松一口气——至少 SEC 不会再因为 Token 本身是证券来找你麻烦。

 

但如果你正在做 ICO 或 Token sale,且附带了关于未来开发的承诺,你的销售仍然可能构成投资合同的要约,需要注册或豁免。

 

对交易所:

 

这份文件为交易所上线 Token 提供了一个更清晰的法律分析框架。如果一个 Token 已经从投资合同中"解绑"(发行人完成了承诺或明确放弃),那么该 Token 的二级市场交易就不再是证券交易,交易所不需要为此注册为证券交易所。

 

但判断一个 Token 是否已经"解绑"仍然需要 case-by-case 的法律分析。

 

对 DeFi 协议:

 

质押、流动性质押、包装等核心 DeFi 活动被明确为非证券交易,这对 DeFi 的合法性是一个重大利好。但文件也划定了边界——如果你的质押服务超出了"行政性"范畴(比如自行决定质押策略或保证收益),你可能仍然在证券法的管辖范围内。

 

对 RWA 行业:

 

代币化证券就是证券——这一点被再次明确。如果你在做 RWA 代币化,且底层资产是证券(股票、债券等),你必须遵守完整的证券注册和豁免要求。但如果底层资产是商品(如黄金、大宗商品),代币化后的资产遵循不同的监管路径。

 

对稳定币发行方:

 

已经在为 GENIUS Act 做准备的合规稳定币发行方可以继续按计划推进。不合规的、支付收益的稳定币仍然面临被认定为证券的风险。

 

对空投策略:

 

未公告、无对价的追溯性空投被明确为安全。但"做任务换空投"的模式(task-based airdrops)可能构成证券交易,因为接收者提供了服务作为对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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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未尽之事

 

这份文件虽然是一个里程碑式的进步,但仍有大量未解决的问题。

 

文件明确声明这是"Commission's first step toward developing a clearer regulatory framework"(委员会迈向更清晰监管框架的第一步),SEC 正在征求公众对这份解释的反馈意见,并可能基于反馈"refine, revise, or expand upon the interpretation"(完善、修订或扩展该解释)。

 

文件没有涉及的重要议题包括:restaking(再质押)被明确排除在讨论范围外;具体的注册和豁免框架(什么样的 Token offering 可以用什么样的豁免)没有详细论述;DeFi 协议的去中心化治理与证券法的交叉问题没有深入探讨;跨境监管协调也没有涉及。

 

此外,文件中反复使用"as of the date of this release"这一限定语来修饰其对特定加密资产的分类。这意味着 SEC 保留了随着市场变化重新评估分类的权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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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语

 

从 2017 年的 The DAO Report 到 2026 年的这份联合解释性指引,美国加密监管走过了一条漫长而曲折的道路。这份文件不完美——它没有解决所有问题,它的分类体系在边界情况下仍然模糊,它的"解绑"标准在实操中仍需大量法律判断。

 

但它做了一件最重要的事:把规则写在了纸上。

 

对于一个长期生活在"regulation by enforcement"阴影下的行业来说,光是"把话说清楚"这件事本身,就已经价值连城。

 

从此以后,加密项目方至少可以对照一个正式的框架来评估自己的法律风险,而不是在 SEC 的执法公告中反向推测监管逻辑。

 

当然,真正的挑战从现在才刚刚开始。这份解释只是第一步。后续的注册框架、豁免机制、中间人监管规则、以及 SEC 和 CFTC 之间的管辖权细分,才是决定加密行业在美国能否真正合规化运营的关键拼图。

 

文件来源:SEC Release No. 33-11412; 34-105020, "Application of the Federal Securities Laws to Certain Types of Crypto Assets and Certain Transactions Involving Crypto Assets," dated March 17, 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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