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Techub News 消息,香港证监会刊发《有关虚拟资产交易平台共享流动性的通函》及《有关扩展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产品及服务的通函》,列明对持牌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预期标准。
前一份通函述明,证监会准许平台营运者与关联海外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的交易指示合并入共享挂盘册;后一份通函中准许平台营运者发售不具备 12 个月往绩纪录的虚拟资产予专业投资者及由香港金融管理局发牌的稳定币,以及销售代币化证券及数字资产相关投资产品。此外,平台营运者的有联系实体可为并非在有关平台上买卖的虚拟资产或代币化证券提供托管服务。
证监会行政总裁梁凤仪女士表示:「稳步拓展市场流动性及商业产品与服务,是推动香港数字资产生态系统持续发展的关键所在。我们今天为接通全球流动性迈进一大步,标志著我们致力在推动市场创新活力,与秉持高标准的投资者保障及确保市场诚信之间,取得理想平衡。」